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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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办理须知
2018年06月25日 16:45  点击:[]

   一、身份证办理

办理身份证从时间上可化分为普通证和加急证两种。普通证办理时间3个月,加急证办理时间约一周。普通证收费20元,加急证收费90元,均由兰州办证。

办理程序如下:

1.普通证:学生和集体户教职工,持学生证、工作证、二张身份证专用照片,在保卫处开具户籍证明到甘州区公安局西街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即可,三个月后在保卫处取证。

2.快证:学生和集体户教职工,持学生证、工作证、二张身份证专用照片,在保卫处开具户籍证明到甘州区公安局西街派出所户籍室领取快办身份证通知单,然后到甘州区公安局户政科(公安局一楼楼梯左恻第一间房)办理,身份证由邮局直接邮寄本人。

3.有家庭户口本的教职工补办身份证,可持户口本及身份证专用照片直接到西街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4.需要挂失身份证的学生或教职工,请到报社(自己选择报社)登报挂失。

5.周二、周四下午为保卫处政保科户籍身份证办理时间,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集体户口落户

1.新生落户

(1)新生入校后,先到学生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报到手续,领取报道通知单。

(2)持报道通知单、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二张身份证专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系别、班级、身高)到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

(3)相关提示:新生在家乡迁来的户口迁移证,须盖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方可有效,迁移证涂改无效。

2.毕业分配来校工作人员落户

(1)先到人事处报到。

(2)持人事处开具的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二张身份证专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高、血型)到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

三、教职工集体户口迁出须知

1.原是集体户口现需变更为家庭户口的在校教职工,办理户口迁出,凭本人工作证或所在部门介绍信在保卫处政保科办理。

2.教职工因调动户口迁出:

(1)教职工因工作调动,户口迁往本市的,凭教职工离校手续清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教职工因工作调动,户口迁往本市以外的,凭教职工离校手续清单、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四、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

 1.就业去向已确定的毕业生按学校派遣计划,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2.凡就业去向未确定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人才交流市场。

3.毕业生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持盖有保卫处印章的离校手续清单,领取户口迁移证,在迁移证有效内到户口迁往地申报落户。

4.参加专升本考试被我校录取的本校专科毕业生,须办理离校手续清单,但不领取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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