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商铺、实体门点业主: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规范校内商铺、实体门点营业行为,请各业主见此公告后及时到保卫处治安科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办理时间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地点:保卫处治安科(201)。
保卫处
2015年2月28日
上一条:关于校园内禁止行驶摩托车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周”活动的通知
【关闭】